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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遇上转弯不让行,两败俱伤!
7月4日11时许,龚某春驾驶川SF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一段(凤凰大桥南头)路段时,与直行由王某驾驶川SC***0号二轮摩托车(载唐某洪)相撞。造成王某、唐某洪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直属二大队调查认定:龚某春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驾驶机动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行车上路要有证,无证驾驶很危险。转弯时一定观察好左右路况,礼让直行车辆后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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