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无力支付彩礼,90后男子入室抢劫、拍裸照并杀害27岁女子后抛尸被最高法核准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被告人王某,男,汉族,1992年10月10日出生于河南省虞城县,初中文化,农民工,户籍地虞城县××乡××村××号,暂住地上海市长宁区××路××弄×号×室。2012年9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1年10月25日因本案被逮捕。现在押。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一案,于2023年8月18日以(2023)沪01刑初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6日以(2023)沪刑终8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复核期间,根据被告人王某申请,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建平为其提供辩护。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确认:被告人王某因无力支付结婚彩礼,产生抢劫之念。2021年10月11日9时许,王某驾驶车牌号豫NG×××轿车至上海市长宁区××路××弄×号楼下,后至六楼敲602室门后强行入户,将门反锁。住在该室的郭某(被害人,女,殁年27岁)见状呼救,王某即捂住郭某嘴将之拖至卧室,从现场拿一根数据线将郭双手反绑,逼迫郭某交出名下的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和密码,又以郭某名义通过“微粒贷”贷款人民币110200元转至该卡。其间,为防止郭某挣脱报警,王某脱去郭下身衣物、用毛巾堵住郭的嘴巴拍摄裸照。后为阻止郭某呼救,王某采取捂嘴、掐颈手段致郭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王某将郭某尸体装入现场的一个行李箱,驾车运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抛至路边一河道内;又持劫得的银行卡在自助取款机上取现2万元。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从被告人王某处查扣的被害人郭某的银行卡,王某持郭某银行卡提取、交付给同学袁某的二万元现金,装有被害人尸体的行李箱等物证;银行交易明细、“微粒贷”资料、证明王某前科的刑事判决等书证;证人吴某、陈某、白某、郭某、李某、黄某、袁某、万某、郑某、侯某等人的证言;尸体鉴定意见,证明从王某车辆后备厢检出郭某血迹的DNA鉴定意见,从王某手机中提取到案发时段拍摄的郭某裸照、王某案发前与女友因彩礼问题发生争执的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证明王某进出现场情况的小区监控录像、取款情况的银行监控录像以及街面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被告人王某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具有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和致人死亡的严重情节,犯罪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辩护律师所提王某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虽属实,但不足以对王某从轻处罚;所提事出有因,不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犯罪等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沪刑终86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王某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姚龙兵
审判员 张文文
审判员 曹东方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徐天奇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法律人生路、婚姻法之家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