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员工开始领取伤残津贴,公司还需支付工资吗?
网友大草原提问:
我单位一员工,因常年接触粉尘物质患上职业病,职业病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现在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并保留劳动关系,每月享受伤残津贴。
请问,公司是否还需要向其发放工资?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据此,问题中的员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其支付工资。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中国工伤保险、网络、工伤通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