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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被前夫纠缠威胁?别怕!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你“撑腰”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10-21 17:27:2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离婚后男方为复合纠缠、威胁女方,经女方申请,协兴法庭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纠缠不休 威胁升级酿恐慌

2025年初,蒋某(男)与林某(女)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不久,蒋某便要求林某复婚,在遭到拒绝后,多次以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对其实施骚扰与威胁,甚至欲强行将其带至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在仍被拒后,蒋某扬言要与林某“同归于尽”,二人遂发生纠纷,林某在逃离现场后向协兴派出所报案。蒋某的行为严重扰乱林某正常生活秩序,并为其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与精神压力。

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法维权

针对遭受到的现实威胁情况,林某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与指导下,积极收集整理证据,向协兴法庭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接到申请后,协兴法庭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审查程序。承办法官询问双方事件经过,并认真审查相关证据材料,确认蒋某的行为已对林某人身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为及时制止蒋某的不当行为,保障林某人身安全,协兴法庭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立即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以及住所地的社区。

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禁止蒋某对林某实施威胁、侮辱、殴打等暴力行为,禁止蒋某进入林某住所、工作单位及其他经常活动场所,禁止蒋某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侮辱、谩骂、恐吓林某。若蒋某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发挥作用,有效遏制蒋某的不法行为,协兴法庭、协兴派出所、妇联共同对蒋某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力,明确告知其若违反保护令规定,将面临的严重后果。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依法解除的双方,应尊重彼此未来的生活选择。这既是道德准则的要求,更是法律框架下的基本义务。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侵犯对方人身安全。

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仅适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暴行为,面对离婚后的威胁、恐吓等行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用法律为自己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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