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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期间因同事操作失误受伤,是工伤吗?
 留言问答
网友戒烟戒酒提问:你好,我是一名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刚一个星期,在工作期间,由于其他同事操作问题导致我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手掌骨折,肌腱断裂,能否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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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
本案中,网友受伤发生在工作履职期间,虽然是同事操作失误导致的,但也属于工作原因,符合“三工”的工伤认定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据此,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如果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约定了补偿办法的,可按约定由用工单位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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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2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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