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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时间在公司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网友开心的人提问:公司正常下班时间为下午5点,但前段时间公司举行会议,会议结束后已经接近5点。会后,我主动收拾会场,并梳理相关资料,但在搬东西时不慎摔伤,受伤时间约为晚上7点。请问在非工作时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这位网友描述,其是在当天会议结束后收拾会场、整理资料时受伤,属于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虽然受伤时已经过了工作时间,但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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