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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延长吗?
网友一帆风顺提问:我是一名工伤职工,受伤后,单位给了我6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进行休养,但现在停工留薪期已经过完,而我的病情没有好转。请问,我能继续申请停工留薪吗?
答: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按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这位网友描述,其停工留薪期满后,伤情仍未好转需要接受治疗,此时其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适当延长,其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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