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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
妻子死后将房产赠与弟弟
但丈夫若未再婚仍可常住其中
不久后,妻弟竟要出售房子
丈夫咋办?
2006年 李某与许某结婚 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 后许某因病去世后留下遗嘱 将房产赠与其弟 (该房产属于许某婚前财产) 但李某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 许某弟弟便将该房屋 挂在某网站出售 李某数次交涉未果后诉诸法院 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作出执行裁定 将该房屋的居住权 登记在李某名下 划重点 那么在生活中 居住权是如何 帮我们解决问题的? 来看几个案例 01 年迈的张奶奶想现在就将现居住的房屋过户给子女,以减少遗产税等支出;但她又害怕子女对其不孝,让其居无定所,她该咋办? 张奶奶可以与子女签订设立居住权的合同,约定在张奶奶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之后,仍能够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于此房屋的居住权。 02 男方小甲和女方小乙二人感情破裂欲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由男方享有婚内共同购买的房屋全部房屋所有权,并由男方补偿房屋折价款100万元给女方。但女方担心其放弃了房屋所有权之后,男方不能如期向其补偿相应款项。她该怎么办?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 个人购房时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 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 是否登记有居住权 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贵阳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贵在分享,来源 江西法院综合自山东高法 江西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