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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44万竞拍到法拍房 过户时却“傻眼”了-贵阳合同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5-10 11:24:1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家住甘肃兰州的王女士准备在成都购买一套房屋。去年底,她花2万元中介费与四川百易辅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现为四川领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法拍房购房协议”。买房置业本是件喜事,可王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说:“今年2月19日,我花了144万全款购买了这套法拍房,原本五一节前可以办房产证了,但却突然告知我在正常税费的情况下,还要再缴纳12万多的遗产税”。

翻开王女士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法拍房委托协议》,其中“房屋调查”一项显示:对甲方意向拍卖标的进行前期调查,或提供标的房屋详细情况清单(包括标的物的具体位置、产权情况、土地信息、居住现状、所欠物业费、腾退难易程度),其中并没有提到税费方面的内容。在另外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为王女士出具的《尽调报告》中,上面写明:标的房屋的预估税费为4万多元,其中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并未注明有“遗产税”。

王女士表示,她之所以愿意找房屋中介公司买房,就是希望专业机构能够帮她对法拍房各方面情况做全面的核实调查,如果早知有这么高的遗产税,她当初就不会花高价竞拍这套房屋了。她认为,房屋中介公司应该提前查明,并告知她房屋还需交纳12万多的“遗产税”,而不是等到房子拍下全款已交才说明。

当她就此事联系房屋中介公司时,对方却表示:他们的《尽调报告》不负责调查税费,只负责调查物业费及水电气费等内容。

针对此事,记者前往房屋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可记者还未到公司门口,就被保安及物业工作人员拦下,并表示对方正在办公不便接受采访,当记者提出请物业工作人员帮忙转达想要面谈的意愿后,对方依然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采访。

针对目前双方出现的纠纷,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黄锐律师表示:如果合同中对《尽调报告》的范围做了明确约定,提出应包含税费的内容,那出现这种情况应当由法拍机构及相关主体来承担,但如果合同中针对税费没有明确约定,那就需要协调是否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税费来解决此事,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交由人民法院居中裁判。

黄律师还给有买法拍房需求的朋友提个醒,购买房屋前,要了解清楚税费、租约、物业费及水电气费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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