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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看电影拍打银幕半小时,家长称影院未告知不可触摸!谁该担责?-贵阳资深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6-05 09:41:46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这两天,一则“熊孩子”

损坏电影院屏幕的新闻又冲上热搜


5月29日

河南洛阳一家影院内

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

有一小孩在观影时

不停跑跑跳跳

不仅来回走动影响观影

还多次用手触碰和拍打银幕

造成银幕损坏


据工作人员描述
观影途中
他们试图与家长沟通未果
家长也全程未劝阻小孩
待观影结束后
双方协商时
孩子家长不仅不配合
还反咬一口称影院应该负责
因未尽到告知银幕不可触摸的义务
还称
孩子在观影的过程中出了这么多事
孩子的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银幕受到外力破坏后无法修复只能换新
整体的成本费用在1万5到1万8千元
因为银幕损坏
这个影厅将停场
单厅一天票房损失是3千到4千元


网友评论:

小孩不懂事,大人还不知道吗?


据影院相关人员科普
银幕是一种特殊设备
踢银幕会导致整个银幕表层的金属粉脱落
造成成像变形

而这已不是第一起
此前
电影院发生过多次类似的事情

东莞一男童脚踢电影屏幕5次


不久前
广东东莞一个影城内
一名男童在电影结束后跑到巨幕银屏前
连续踢打了银幕五次
造成屏幕下方凹陷
一旁的家长竟无动于衷

据悉
该影院的荧幕是杜比全景CGS中国巨幕
价格约在18万元


海口一影院上万元的屏幕被熊孩子踢坏


去年
海口某影院的一个放映厅
大部分座位都空着
一个小朋友先是肆无忌惮地
在空座位上爬来爬去
随后多次上前用脚踹电影银幕
而孩子的家长当时就坐在下面
并没有加以制止

事发后
银幕被损坏的影厅已暂停开放


白岩松:看似是“熊孩子”

背后却可能是不负责任的家长


在播出的《新闻周刊》节目中,白岩松就曾评论称:看似是“熊孩子”,背后却可能是不负责任的家长。好好行使做家长的职责,否则真赔起来损失也不小!

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第二章第16条第(九)点提到: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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