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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永福两名男子因二次酒驾驶被行拘 | 奋战七十天 守护生命线-贵阳资深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6-23 11:35:54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三岁幼儿园小朋友都能朗朗上口,但是仍有人无视法律法规,触犯法律红线。近日,永福交警在开展逢五逢十夜查行动中,查获两起二次酒驾,涉案两名男子被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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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晚上23时许,在永福县凤城路农行门口路段,永福交警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毛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毛某曾于2019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其驾驶证被暂扣。但是两年过去了,毛某仍没有参加学习,领回驾驶证。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毛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300元的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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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上8时许,永福县境内永兴大道高速路桥底,伍某驾驶的小车被永福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伍某的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据伍某交代,他当晚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之后抱着侥幸心理准备驾车返回永福县城。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伍某于2021年6月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仅时隔13日,伍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永福交警查获。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伍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二次酒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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