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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了!邻居说他……-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10-21 09:11:4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为图便利在门前连廊

加装鞋柜和窗户

却影响了邻居家的采光及通风

邻居有权要求对方拆除吗?

 

范某和陈某是邻居,范某是边套住户,陈某是中间户。

 

范某房屋西面靠南相邻为陈某房屋,靠北(入户门)相邻的为一段长约1.2米的连廊,该连廊原为开放式(不封闭),两边设有护栏。

 

然而,范某在装修房屋时把连廊两侧的护栏进行拆除,搭建了1米多高的鞋柜,并在连廊两侧都加装了铝合金玻璃窗。

 

他是边套住户,在风雨连廊做鞋柜、封窗户,把我中间户的通风采光都影响到了,必须得拆!

 

因调解不成,于是陈某以擅自搭建的玻璃窗及鞋柜影响自家通风采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范某拆除鞋柜和窗户,恢复原状。

 

法院认为

案涉连廊未登记在陈某及范某房屋的产权范围内,事实上属于建筑物的通道以及外墙结构,显然也不具有构造及利用上的独立性,故应当认定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范某作为业主行使共有权应有合理限制,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但范某在原本不封闭的连廊搭建鞋柜,并以玻璃窗封闭,改变了相邻业主陈某基于原建筑结构可享受的采光通风条件,事实上也对陈某房屋的采光通风造成了影响。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范某拆除其在入户门外连廊两侧加装的鞋柜、铝合金玻璃窗,并恢复原状。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大家在处理相邻关系时

应当互敬互助、互谅互让

共同构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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