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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认罪!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受贿691万余元 贵阳资深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11-26 09:38:25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11月25日,沈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刚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91万余元。时间显示,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

 

 

*受审

 

*出生于19735月,河南洛阳人,20155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21122日,*被查,628日被双开通报称,其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8月,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125日的开庭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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