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每日一“典” | 父母能要回被小孩卖掉的手表吗?-贵阳知名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3-12 10:44:37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7岁的*王非常喜欢打游戏,多次请求父母为自己购买一台游戏机,但是父母每次都严词拒绝,*王对此非常不解和伤心。某天,*王谎称去同学家写作业,途中走进一家二手商店,在其父亲老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价值1000元的电子手表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商店,准备第二天去商场购买游戏机。晚上,*王回到家后心里既内疚又害怕,于是向父母坦陈了一切。请问,*王的父母能够要求二手商店退还该手表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民法典》第20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4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案件解读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本质上是种意思能力,即理智地形成意思的能力,包括理解、辨识从事的民事活动的性质、内容、后果以及相关交易风险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分辨能力。根据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强弱,《民法典》将民事主体划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类。其中,最常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通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代表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认知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可以从事广泛的民事活动,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受到约束和保护。其中,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心理发育并不成熟,对自己行为的辨别能力以及行为后果的理解能力欠缺。为了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独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实生活中,只有年满8周岁的小孩才能帮父母打酱油

具体到本示例中,由于*只有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将价值1000元的手表卖给二手商店这一行为是无效的。对此,*的父母可以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二手商店退还手表。当然,*的父母也需要返还二手商店支付给*600元价款。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综合整理自灵寿县司法局、网络、广西普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