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小心!孩子在儿童乐园游玩意外受伤,谁担责?-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8-20 11:11:1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20217月,*的父母将*送到儿童乐园内的淘气堡玩耍。*在玩耍过程中,攀爬至未安装安全防护栏的窗户处,不慎从窗户处坠落至广场一楼的地板上。

 

 

*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儿童乐园为*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后*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并有相应的护理期和营养期。

 

 

法院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凭票进入儿童乐园游玩,此时儿童乐园与*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首先,儿童乐园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使*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儿童乐园在张贴了陪同须知,明确孩子进场游玩需要陪同的前提下,仍旧放任无成年人陪同的*进入乐园,甚至在窗户处未安装安全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儿童乐园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儿童乐园内的淘气堡入口处张贴了畅玩须知,提示儿童游玩需要家长陪同,但*的家长作为*的法定监护人没有陪同看护,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酌情认定儿童乐园对损害后果承担80%的赔偿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承担20%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家长带孩子在游乐场内游玩

一定要认真阅读游玩注意事项

不玩不适龄的游乐设备

同时保证孩子一直在视线内

尽到自己的监护人义务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

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综合芦溪法院、江西法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