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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网传一局长醉驾被查,大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官方回应来了-贵阳知名律师
话说“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聚餐喝酒是传统
大部分酒驾的人
没有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总抱着侥幸的心理
严重危害着公共安全
近日,网传湖北省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彭某照醉驾被查后大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
8月25日,鄂州市经信局表示,彭某照目前并未免职,只是停职检查等待处理,目前该局由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至于彭某照当时喝了多少,酒精度多少该局一概不清楚。彭某照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的说法是谣言。
网传消息称,近日,鄂州市经信局局长彭某照在鄂州市鄂城区驾驶机动车被异地执法的武汉交警查获。警察让其下车吹酒精测试仪时,彭某照以为是鄂州市的交警,坐在驾驶室不愿意测试,大喊大叫“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我因为陪市委书记招商。”
▲彭某照担任鄂州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网上还出现了一张“关于协助处置信息的函”相片,落款公章为“鄂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该函中称,2022年7月22日22时许,彭某照驾驶私车从家中前往其儿子所在的小区,途经祝家湾路口中国石油加油站处准备加油时被例行酒驾排查的交警查获,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彭某照的血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彭某照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2.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彭某照已被免去市经信局相关职务,正在按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网传的鄂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的协助处置信息函
根据鄂州市经信局官网显示,彭某照为鄂州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在担任鄂州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前曾担任鄂州市委副秘书长、鄂州市招商局局长、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22年2月26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彭某照为鄂州市经信局局长。
公开报道显示,彭某照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2年7月27日,身份还是鄂州市经信局局长,也就是7月22日彭某照醉驾被查后5天,依然在正常工作。当日,彭某照参加了鄂州市召开的“工业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月度恳谈会”。当地媒体报道,会上,彭某照还回应了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建议。8月24日,鄂州市经信局官网发布一则“市经信局到包保西山社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活动”的消息中,市经信局副局长余某某加了备注为“主持工作”。但在发稿前,该消息中余某某备注的“主持工作”四字被删除。
▲鄂州市经信局官网一则消息显示副局长余某某目前主持工作
8月25日上午,针对网传内容进行求证,该局一名负责人称,目前彭某照并没有被免职,只是停职检查,等待处理,具体情况局里一概不知,正在等待市里的最终结果,至于是免职还是继续工作(现在)还不知道。对于网传的消息,该负责人称是由市里网信部门在处理、澄清,局里人员只是做好本职工作,一概不管。因为当事人(彭某照)没有跟他们任何人透露过事情的经过,所以当时(彭某照)喝了多少、酒精度多少(局里)一概不清楚。目前,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局里的工作是由一名副局长主持。网传的彭某照被查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说法,上述负责人称是谣言,是不怀好意的造谣,对鄂州市政治生态影响很坏。
鄂州市委组织部、鄂州市纪委的答复都是此事“正在走程序”,其他情况一概不予透露。鄂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宣传部目前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不对外发布。
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相关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罪已成刑事犯罪“第一大罪”。2021年,全国已有35万多人被起诉,占比20%。所以,酒驾作为马路第一“杀手”,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