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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老人掏钱套取“补助款” 2人被两罪并罚-贵阳知名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10-13 10:33:04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利用其掌握的客户信息,瞄准老年人重视保健养生又关注养老待遇的心理特点,通过冒充不同身份,反复向老人推荐套取所谓“补助款”的方法,多番引诱老人掏钱“抢办”,骗取老人16万余元。日前,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涉养老诈骗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面对陌生电话中的医保补助、投资养老等“便宜”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杨某和蔡某商议,决定利用杨某掌握的保健品客户信息进行诈骗,并准备了数张手机卡和银行卡。经过信息筛选后,两名犯罪分子锁定了清远市清新区一名年过六旬的被害人朱某。 

 

“您好!您的医疗补助款,我们可以帮您快点申请下来。”两人冒充社保局、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同身份打电话给朱某,谎称正在帮其申请医疗补助款,但需要其缴交相关费用后才能领取。朱某相信后多次以转账、存款、发红包的方式将钱转给两名犯罪分子,共被骗取61880元。此后,蔡某又继续以上述方法骗取朱某102700元。 

 

两人落网后,公安机关在杨某的手机中查获其通过买卖或交换方式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200多万条;在蔡某的手机查获公民个人信息共1万多条,其中231条是杨某发送的保健品客户信息。据悉,两人在被捕前仍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清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被告人杨某、蔡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已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被告人身犯两罪,应当予以并罚。故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上述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四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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