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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一男子醉驾酿事故,后来还错上加错.....-贵阳交通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2-15 15:22:0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全州一男子醉驾被抓不悔改

取保期间“躲猫猫”心怀侥幸食恶果!

 

 

2020年8月9日,张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全大线路段行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全州交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对张某抽血送检,结果为94mg/100ml,张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此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李某横过马路未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

 

 

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后期在法院传唤期间,张某因害怕拘役,只身一人逃往外省,逢年过节从未回家,也不跟外人联系,全州交警多次到其家中做工作,希望张某能自己回来认罪,却了无音讯。因张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2021年11月17日,全州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逮捕决定。2023年2月1日,广东省刑警在东莞市张某租住的出租屋将其抓获。得到这一消息,2月1日20时许,全州交警连夜驱车500公里前往东莞将张某接回全州羁押。

 

 


在返程途中,张某对民警说自己心中十分后悔,事故当天不应该酒后驾车,以为自己酒量好,喝了酒不会影响开车,结果……后来,为了给事故中撞伤的李某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也连累了子女,跟老婆也吵翻了,愧对家人。这两年独自在外,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也不敢跟家人联系,自己也年事已高,本来是该享福的年纪,却因为自己的错误,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交警提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取保了事”。法律不是儿戏,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别让悲剧发生了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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