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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16万!男子猝死后,其母因一段聊天记录,将儿子女友告上了法庭……-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3-03 09:54:3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男子意外猝死

为何女友要担责?

 

近日

这样一起案件

冲上微博热搜

引发热议

 

 

 

 

小伙突然猝死

聊天记录藏线索

 

前不久

郑州邵女士的儿子意外猝死身故

这让她始终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每每想儿子的时候

邵女士就会翻翻儿子的遗物

一次翻看儿子手机的时候

邵女士发现了蹊跷

……

 

邵女士在不经意间看到

儿子和女友张某某的

聊天记录里竟出现了

“你咋不死了”之类“诅咒”的话

 

 

 

气死人真的要负责

 

邵女士认为儿子的死

应该跟张某某的言语刺激有关

因而将其告上了法庭

 

 

 

后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

判处张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合计约16万6千余元

 

 

 

这样的判决结果

律师解释道:

“张某某极端言语侮辱行为

在有意刺激原告之子

导致其精神失控最终猝死

因此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气死人要负责

并非个案

 

2020年8月,北京市房山区两邻居因停车问题发生激烈争吵,一方因患有基础病,在吵架后突然倒地猝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应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2万余元。

 

 

 

当事人与他人吵架

导致他人猝死的情况下

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过错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还要根据事件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

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

具体赔偿数额

需经法院审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普法君在此提醒大家

在处理问题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以和为贵万事顺

有容乃大心境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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