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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老熟人” 八年内六次酒驾被查! | 春季守护行动-贵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
相信大家都知道
酒驾的成本有多高
但现实中却有人
曾经酒驾被处罚过五次
却不吸取教训一错再错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近日,因第六次酒驾
再次被交警查获
这次酒驾距离上次被查仅仅只有20天
2023年3月31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叠彩大队组织警力在叠彩区东二环南洲大桥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时30左右,在对一辆白色小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某身份进一步核实后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民警发现杨某某从2015年至2023年一共因酒驾被查5次,这次是第六次被交警查获。距离上次酒驾被查才仅仅过去了20天。
最后,交警部门针对杨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