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正在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上班发生事故构成工伤吗?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0-27 09:59:4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有一个事需要咨询,我父亲今年5月份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正在为他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在正式退休前他还继续上班,6月底的时候我父亲在单位厂房被掉落的货物砸断了腿,请问还构成工伤吗?

 

市民张先生

 

12348律师

好的,根据您说的情况,您父亲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的认定需要提出申请吗?

 

市民张先生

 

12348律师

通常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市民张先生

 

12348律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解答。

 

市民张先生

 

12348律师

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12348律师说法】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或者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有因果关系);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这里的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实践中上下班途中在地铁站自己摔倒的并未认定为工伤);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突发疾病指各类疾病,不要求与职业具有关联性);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

10.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11.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12.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13.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PS:符合上述情形,但是系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况的,不得认定或视为工伤。

 

怎样理解因工外出期间

1.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PS: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2348律师建议】

 

相关个案咨询,欢迎随时拨打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24小时暖心服务。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厅公法处、省法律援助中心、黔微普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