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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48小时内脑死亡,能算工伤吗?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01 15:05:0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突发疾病48小时内脑死亡,能否算工伤?

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经法院两审撤销。律师呼吁,明确脑死亡标准在视同工伤问题上的适用

 

阅读提示

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人社部门以超过48小时死亡为由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经法院两审以其脑死亡发生在48小时之内为由撤销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律师呼吁进一步明确脑死亡标准在视同工伤问题上的适用,从而更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种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规定的基本内涵及立法本意,应予适用。”321日,看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中这段话,*的家属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2022691330分许,在西安一家自动化设备企业上班的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年614日死亡,时年35岁。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雁塔人社局)以*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死亡为由,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家属不服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诉至法院,请求撤销雁塔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此后,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法院撤销了雁塔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审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该条例中提到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记者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上看到,本案中,*突发疾病被送往当地医院急诊科,经急诊科诊断为脑卒中,高血压3级,医院急诊科于2022691405分向原告下发病重通知单,据此认定2022691405分为48小时的起算时间。*2022614日出院后死亡。该死亡时间距离其于2022691405分被初次诊断的时间,确已超过48小时。

但该法院查明,*术后第二天即611850分经查房患者呈深昏迷状,双瞳散大固定,无自主呼吸,随时存在呼吸心跳骤停可能。当天908分,*突发心跳骤停,经抢救后需要持续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彼时,*已属于脑死亡状态,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心肺死亡时间,但其家属不愿放弃抢救至其出院后死亡。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具体过程也可以看出,2022611850分,经医生查房,*多项生命体征消失,在48小时之内已无救治可能,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

2023年,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雁塔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人社部门担心影响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对此,雁塔人社局上诉称,我国并无脑死亡的相关立法,我国目前法律采取综合标准说,即自发呼吸停止、心脏停止、瞳孔反射停止,以脑死亡判定死亡的新标准作为研究尚未正式出台,一审判决采纳关于脑死亡的观点不当。

该局认为,*术后第二天即2022611850分,经医生查房,已无自主呼吸,随时存在呼吸心跳骤停可能,这说明*心跳并未停止,经抢救*仍然存在生命体征,呼吸机作为现代医学一项常见的医疗器械仅为辅助呼吸的作用,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与认定死亡并无直接联系。另外,从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2022614日死亡,可以确定*死亡确实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之规定。

此外,雁塔人社局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条款是立法对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的合理扩大,是对符合该条款规定情形的职工的扩大保护,因而不能再次扩大适用,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应用应当严格从文理角度进行解释。若一再从宽适用,一是从宽的尺度将无法把握,二是将严重影响到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和其他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应明确脑死亡在视同工伤上的适用

目前,医学上通行的死亡标准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而我国立法确实只承认心脏死亡标准。但不少医学专家学者认为,脑死亡标准更科学,因为心脏是一个独立收缩的器官,即使在没有脑神经支配的情况下,心脏还能维持跳动很长时间,但其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救治只能延缓心肺死亡时间。

如果在患者脑死亡的情况下,让家属直接放弃治疗,似乎不太人道。认可脑死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家属在48小时之内拔管的情况发生。*家属的代理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

记者注意到,已经有不少地方的法院认可脑死亡。例如,20214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一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晕倒,后送医救治无效死亡。当地人社局因其临床死亡时间距发病时间超过了48小时而不予认定工伤。家属不服认定告上法院,旗市两级法院的裁判结果一致,均以其脑死亡发生在48小时之内为由,撤销了杭锦旗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表示,虽然不少地方从维护劳动者利益出发,对于劳动者工作中因病48小时内死亡的,采取脑死亡标准来认定,但这毕竟是少数案例。从目前各地实践来看,对视同工伤涉及的工伤认定,调查取证要求高,性质判定争议还是比较大的。此案之所以胜诉,一方面是因为审判法院能够探求立法本意,公正审判,另一方面是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比较扎实。

我们希望这样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同时呼吁进一步明确脑死亡标准在视同工伤问题上的适用,从而更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说。

那么,突发疾病48小时内脑死亡算工伤会否冲击工伤保险基金呢?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对记者表示,不能认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能性的增大就是损害它的利益,符合该制度目标的支出就是符合工伤保险基金利益的。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收付比总体是很安全的。

(为保护隐私,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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