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丈夫擅自借钱炒股,妻子却被要求共同归还!法院判了→
丈夫向朋友借钱炒股,亏本后没钱归还,连累妻子也被起诉到了法院,债主要求夫妻俩共同清偿债务。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认为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丈夫归还。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陈*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朋友李*借款6万元。同年,陈*又向李*借了7万元。陈*迟迟未归还借款,李*多次催促无果。2023年6月30日,李*再次找陈*商量还款事宜,陈*表示无法一次性归还13万元,承诺分期还款,并打了一张欠条。双方在欠条中约定,如果陈*违约,李*可要求陈*提前一次性清偿借款本息。陈*还两期借款共计9000元后,就没有继续还款了。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夫妇归还借款本金12.1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法院审理
玉州区法院审理后查明,陈*借款主要用于炒股,陈*的妻子谢*并没有在欠条上签名;李*出借的资金13万元全部是从网贷平台和信用卡套现所得。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本案借款本金系李*利用网贷平台、信用卡套现而转贷给陈*,故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陈*应当返还借款本金12.1万元给李*,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至于陈*的妻子谢*应否承担还款责任。法院认为,该案借款系陈*炒股所借,款项均是李*转账给陈*,谢*并未在欠条上签字,事后亦未追认该债务。而且,李*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陈*、谢*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谢*对该债务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玉州区法院最终判决陈*返还李*借款本金12.1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驳回李*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名为化名)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广西高院、婚姻法之家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