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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弯未让直行,一个路口未减速,结果很受伤!
在广安市前锋区港前大道与三台村交叉路口,徐某驾驶川XD***3号小型轿车(搭乘屠某、徐某浡、徐某翔、徐某洋)因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车在左转弯时车辆右侧与湖某驾驶的川XF6***8号小型新能源轿车车头相撞,后川XD***3号车失控又与路边的李某莲相撞,致李某莲、屠某、徐某浡、徐某翔、徐某洋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徐某因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湖某驾车行经路口未减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交警提示:驾车转弯时应减速观察,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车辆在经过路口时,要仔细观察,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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