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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景区漂流遭高压水枪击伤眼睛,肇事者已找到未道歉,或留下后遗症
近日
一女子发帖称
自己在山东潍坊临朐县的
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游玩时
被一名男子用高压水枪
打伤一只眼睛
当事人表示肇事者已找到
没有向他们道歉
如今最重要的是治疗好眼睛
6月9日,受伤女子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寻找目击证人,称自己7日14点左右到达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游玩,14点50分左右在中途停船的节点下来买东西,上船后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开船,突然被一群人恶意拖拽到岸边,近距离用高压水枪向她打来,“我被很大的冲击力压住,抱住头蹲着,当时水枪弄得我后背和侧脸很痛”。
当时她大声制止,一名男子又再次用高压水枪向她攻击。“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他瞄准了我的眼睛,强大的冲击力导致我的右眼瞬间失明。”她说当时报了警,而肇事者对她进行辱骂和恐吓之后逃走。
6月10日,受伤女子表示目前自己正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眼睛正在恢复中,“但可能不再像以前一样看东西那么清晰,会有一些后遗症等。”她说,由于水枪压力太大,攻击至眼部,导致她的头依然很晕,“就像时空穿越那样,非常晕。”回忆事发场景时,其表示自己最初遭到高压水枪的攻击后,多次表达疼痛,站起来时右眼却遭到近距离射击。事发时附近有工作人员在场,但过程中并未阻拦肇事者。
根据医院诊断书显示,中医诊断:撞击伤目、络伤出血征。西医诊断:1、眼球挫伤(右);2,创伤性前房积血(右)。
“我感觉我有点害怕了,就是我不敢出去玩了,还是担心又会遭到类似的情况。”她表示肇事者已被抓到,自己正专心治疗眼睛,无暇顾及其他,“我现在只要治好我的眼睛”。
对此,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景区目前正常营业中。女孩受伤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进展,但她表示,景区的游客须知上,写明不允许携带和使用高压水枪。
但在网上查阅景区的“温馨提示”,并没有发现对于“高压水枪”禁用的提示。
据悉,事发地有监控,景区正在调查处理中。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临朐县相关部门告诉记者,事发当时男游客没有离开景区,警方联系并找到了男游客,男游客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处置中 。
律师: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北京律师吴代月表示,根据受害人出示的诊断书,受害者伤情为眼球挫伤及创伤性前房积血,以上伤情可能构成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如果存在导致视力减退至0.5以下、视网膜脱落、眼球萎缩等后遗症,甚至最高有可能构成重伤。除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侵权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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