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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干扰防疫的行为犯法啦!贵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1-01-27 10:25:1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12次

疫情防控,关乎所有人的安全、健康和利益,绝大多数群众都能自觉地配合防疫工作,但总有个别人目无法纪,破坏防疫秩序。那么哪些行为涉嫌干扰防疫触犯法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记住这些案例,千万别学他们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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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1月12日,河南一男子靳某为躲避酒局,用P图软件将检测报告中的阴性改为阳性,并发布在微信群内,被行拘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点评
躲过了酒局,躲不过警局,如此奇葩之举,实在让人无语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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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月9日,河北高邑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韩某某不戴口罩,不顾防疫人员阻拦,态度恶劣,出口伤人,欲强闯离开小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警方行拘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点评
别耍“官威”,会坏了口碑任性自我放飞,会让群众说“呸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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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月9日,北京一确诊病例隐瞒活动轨迹、密接人员、发病就诊等情况,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部门开展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
行程轨迹莫隐瞒,不给抗疫添麻烦,当日不把真相谈,追悔莫及也枉然。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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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月6日,网民杨某某在微信群传播“石家庄死了200多人”严重不实信息,被警方行拘6日,并处罚款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点评
造谣传谣动动嘴,辟谣却能累断腿,人人不做捣蛋鬼,勿因冲动而后悔。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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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月6日,浙江杭州某医师将一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流调报告转发至微信群,致使其隐私在互联网上大面积扩散,被行拘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点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隐私人人都很在意,千万莫要当作儿戏,以免涉嫌违法乱纪。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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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20年12月末,大连一女子韩某未居家隔离,翻越封闭小区护栏,被警方行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点评
居家不要心急,团结一心对敌,待到疫情移离,咱再快乐聚齐。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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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月1日,沈阳一男子在核酸检测时插队,并伙同其儿子殴打上前劝阻的民警。8日,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点评
有人总是很任性,自诩拳头有点硬,滥用暴力扰安定,监狱里面去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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