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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名男子被 “刘某” 诱导买房,法律如何定性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8-08 13:33:31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36 名男子被 “刘某” 诱导买房,法律如何定性呢?贵州贵阳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广东惠州,36 名男子同时被前女友 “刘某” 甩了,原因竟然是买房。这些男生大概都是 30 岁左右的深圳打工人,在婚恋平台上认识了温柔体贴的 “刘某”。恋爱不到一个月,“刘某” 就提出:“结婚咱们得买房,房产证只写你名儿,我还倒贴 3 万首付。” 这男生可感动坏了,火速就签了惠州某楼盘的合同。结果,这房一买完,“刘某” 立刻消失,留给他们的是百万房贷和跨城通勤的 “鬼城房”。

更魔幻的是,这个所谓的 刘某” 不是一个人,而是 15 个房产销售。他们用同一个假名,靠恋爱话术来卖房,背后牵扯到的是中介公司和开发商的天价佣金。这到底是爱情的骗子,还是楼市的 “杀猪盘” 呢?贵州贵阳法律顾问想说。

从法律角度上讲,刘某” 的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 266 条,诈骗罪需要满足四个核心要素:虚构事实、非法占为目的、被害人因欺诈产生错误认知、最终导致财产损失。咱们具体来看,“刘某” 团队虚构恋爱关系并承诺结婚,本质上就是用感情绑架受害者的购房决定,而他们的真实目的不是结婚,而是通过天价佣金来牟利。这种有组织、有剧本的诱导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中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特性。

但关键问题在于证据链。如果从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是计划骗购,或者中介公司内部有婚恋话术的培训资料,那法律上就能坐实诈骗。反之,如果销售人员只是用暧昧的话术来推销,就可以被定性为民事欺诈,受害者连退房都难。

这起案件的背后藏着三重警示,每一重都让人脊背发凉。

第一个是法律模糊地带。情感诱导式销售游走在刑法和民法中间,骗子们专门钻法律的空子,用自由恋爱当保护色。

第二个是楼市畸形的生态。惠州新房积压将近 3 年,中介为了卖房,甚至搞出色诱式营销,把婚姻当成了促销的赠品。

第三层是人性的弱点。大龄单身男性对低成本娶妻的幻想,成了骗子精准拿捏的软肋。

如果 刘某” 对你说:“房产证只写你名儿,我愿意倒贴 3 万。” 请冷静三秒,默念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所有命运的馈赠,早已在刑法中标明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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