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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微信群里一句话就裁员,结果......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8-15 13:32:20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广东刘女士的经历,给所有劳动者和企业都提了个醒:公司在微信群里一句话就裁员,看似简单的操作,最终却赔偿了 4.5 万,问题到底出在哪?贵州贵阳劳动仲裁咨询律师来告诉您吧。

事情要从刘女士的入职说起。她入职时只签了员工手册,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以为正常上班、领工资就没问题,直到某天,公司突然在微信群发通知,以 “效益不好” 为由直接裁员,随后还将她移出了群聊。

就是这样看似 “高效” 的裁员操作,公司却实实在在触犯了 3 条法律红线:

1、未签劳动合同≠无劳动关系

只要员工存在打卡上班、领取工资的实际行为,事实劳动关系就已成立,不会因未签书面合同而消失。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企业不能以此规避责任。

2、裁员需履行法定程序,不可 “拍脑袋决定”

合法裁员有明确要求:要么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么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同时,裁员必须与工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绝非老板或管理层单方面决定即可。

3、微信群公告不算书面解除通知,移出群聊更不合法

法院已明确规定:微信群通知不能替代法定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将员工移出群聊也无法等同于 “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用这种方式裁员,本质上就是违法解除。

而对劳动者来说,遇到这类情况有两大维权关键点:

 一、 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从入职第 2 个月起算,最多可主张 11 个月);

 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能要求2N 的赔偿金N 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按 1 个月工资计算)。

最重要的是,维权需留存好 3 类核心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一、 工资流水:证明存在薪资发放关系;

 二、 考勤记录:证明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

 三、 工作沟通记录:如群聊、邮件等,证明与公司的工作关联。

这个案例也印证了:即便数字化办公再便捷,也不能替代法定的用工和解除程序。企业心存侥幸省略法律步骤,最终只会付出更高的赔偿代价;劳动者则要清楚自身权益,遇到侵权及时留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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