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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刀捅死熟睡的丈夫,涉嫌故意杀人罪,最终却只被判了 5 年?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8-18 10:41:57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女子一刀捅死熟睡的丈夫,涉嫌故意杀人罪,最终却只被判了 5 年 —— 这样的判决结果,是不是让你感到疑惑?明明是剥夺他人生命的重罪,为何量刑会如此之轻?贵州贵阳刑事律师来告诉您吧。

案例中的女子赵某花(化名),与丈夫刘某结婚十余年,婚后共同养育了两名子女。然而近多年来,丈夫刘某染上了酒后施暴的恶习,经常在醉酒后无故对赵某花进行谩骂、殴打,导致赵某花常年浑身是伤,甚至多次被打得卧床不起。更令人发指的是,刘某还以赵某花家人的生命安全相威胁,禁止她提出离婚,将赵某花牢牢困在充满暴力的婚姻牢笼中。

某日,刘某醉酒后回到家中,又一次无端对赵某花拳打脚踢,暴力持续了整整两个小时。赵某花被打得身心俱疲,不堪其辱。次日凌晨,在极度的恐惧与愤怒中,赵某花趁刘某熟睡之际,拿起刀刺向他的胸部,最终导致刘某死亡。案发后,赵某花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看到这里,很多人会问:赵某花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 20 条第一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通常需要满足四个核心要件:

 1、 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 时间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 “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即侵害已开始、未结束);

 3、 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4、 意图条件: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非报复或伤害。

结合本案来看,赵某花持刀捅刺刘某时,刘某正处于熟睡状态,并未实施任何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此时的暴力威胁已暂时停止,不符合正当防卫 “正在进行” 的时间要件。因此,赵某花的行为无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 232 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既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为何最终只判处 5 年有期徒刑?这就需要结合案件的特殊情节,从 “量刑从轻” 的法律依据入手分析:

首先,赵某花的犯罪行为是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背景下发生的。刘某多年来的辱骂、殴打,以及以家人生命相威胁的控制,让赵某花长期处于恐惧、压抑的状态。此次作案,是她在经历长达两小时的暴力殴打后,出于激愤与摆脱暴力的目的采取的极端手段,并非有预谋的恶意杀人;且她仅捅刺一刀,未继续实施加害行为,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符合 “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 的认定标准。

其次,赵某花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构成 “自首”;同时她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赵某花的行为还取得了被害人刘某亲属的谅解 —— 考虑到刘某长期施暴的过错在先,亲属对赵某花的处境表示理解,这一情节也成为法院从轻量刑的重要参考。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赵某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院对赵某花的从宽处罚,绝非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 “以暴制暴”。相反,这个案例恰恰是在提醒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面对暴力,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直接提起离婚诉讼。“以犯罪制止犯罪” 的做法,不仅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还会给子女、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最终只会酿成新的悲剧。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摆脱暴力,守护自己与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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