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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24 岁的女幼师被连捅 13 刀,凶手称有精神病?
24 岁的女幼师,下班路上还在和妈妈念叨着要过妇女节,转眼便遭遇不幸 —— 被凶手谢某连捅 13 刀,生命永远停在了这一刻。更让家属和公众愤慨的是,凶手谢某专挑 “幼瘦女生” 下手,作案后竟冷静回家洗澡、清洗凶器,其沉着程度令人发指。面对家属 “这哪像有精神病” 的质疑,我们有必要把精神病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彻底说清,也为受害人家属梳理关键维权方向,家属该怎么办呢?贵州贵阳刑事律师来告诉您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的 3 种法律认定:责任不同,后果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责任认定,核心看作案时是否具备辨认 / 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具体分三类:
1、完全不能辨认 / 控制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强制医疗
仅适用于 “作案时完全丧失认知” 的情况,例如 2023 年北京某案,凶手在精神病发作期间杀人,最终未被追究刑责,而是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2、间歇性精神病(作案时精神正常):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谢某的行为(有针对性挑选目标、作案后主动销毁证据)若经鉴定确认 “作案时精神正常”,则故意杀人罪成立,量刑上无特殊减免,最高可判处死刑。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 控制能力: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例如 2023 年上海某案,凶手虽有精神障碍,但作案时认知清晰,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未获大幅从轻。
二、给受害人家属的 3 个关键维权要点
面对凶手 “以精神病脱罪” 的可能,家属需牢牢抓住以下 3 点,维护自身权益:
1. 对精神鉴定结果不服?立即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48 条明确规定,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理由成立,办案机关必须安排重新鉴定。
关键理由:本案中凶手 “挑目标、毁证据、冷静处理现场” 的行为,与 “完全不能辨认行为” 的精神病特征完全相悖,可作为反驳原鉴定意见的核心证据。
2. 保存好所有证据,哪怕是 “不起眼的细节”
需重点留存的证据包括:
生前与家属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证明案发前状态);
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录像(还原作案过程、凶手逃逸轨迹);
凶手案发后的行动证据(如消费记录、出行记录,参考 2024 年广州某案,此类证据曾直接推翻 “发病作案” 的说法);
凶手作案后处理的物品(如洗过的衣服、可能残留痕迹的凶器)。
3. 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 + 保全财产
索赔范围:可主张丧葬费、医疗费(若有抢救过程)、死亡赔偿金,以及故意杀人案中法院通常支持的精神抚慰金(一般 5 万 - 10 万元) 。
关键动作:若查明凶手有个人财产(如房产、存款等),需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凶手或其家属转移财产,导致后续赔偿无法执行。
最后:法律的温度,从不为凶手 “开脱”
法律对精神病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本质是保护 “无法控制自身行为” 的弱势群体,而非给凶手提供 “脱罪工具”。对于像本案中 “有预谋、有计划、作案后冷静毁证” 的行为,若最终鉴定确认精神正常,必将依法严惩 ——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对 “无辜者不能白死” 的底线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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