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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判决难执行?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9-10 13:22:29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实务中常遇到:判决书明确准予探望子女,但对方总以 “孩子上课”“孩子生病” 等理由刁难,拒绝配合。面对这种情况,贵州贵阳探望权律师告诉您,法律有明确应对规则,关键要找对执行方向。

一、拒履行探望义务?可申请 “罚款 + 拘留”,惩戒对象不限父母

若对方(或阻碍探望的相关人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配合探望:

可向执行法官申请对拒绝履行者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重点注意:惩戒对象不仅限于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若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从中阻挠、拒绝配合,同样可申请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 任何人都无权对抗法院生效判决。

二、核心申请要求:务必提交 “书面申请”

主张上述惩戒措施时,不能仅口头告知法官,需:

整理好对方拒绝配合探望的具体证据(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

撰写书面申请材料,明确列明被申请人、阻碍事实及申请事项(罚款 / 拘留),提交给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确保申请流程合规。

三、关键禁忌:子女人身探望 “不能强制”

需特别注意:即便对方拒绝配合,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将孩子带至面前实现探望—— 法律明确禁止对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此时唯一合法路径是:通过申请罚款、拘留等间接强制措施,向阻碍者施压,促使其主动配合履行探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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