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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遇到征地拆迁,需要注意哪些呢?
遇到征地拆迁,大家务必先明确两点核心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自身权益,贵州贵阳拆迁律师来告诉您吧。
第一,明确拆迁安置与回迁的核心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首要原则是 “不得降低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这条规定看似没有明确具体的补偿数值,但恰恰给了被拆迁人主动选择的权利 —— 拆迁方提出的补偿方案(包括回迁房屋、补偿款等),只要可能导致生活水平下降,被拆迁人就有权拒绝签署安置协议。
不过要注意,这份权利有个前提: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能漫天要价,权利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边界。
第二,分清拆迁的原因,以及对应是否有配合义务。
拆迁主要分两类原因,对应的义务完全不同: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修建公路、学校、公共设施等):
按法律要求,这类拆迁中被拆迁人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 “配合” 不代表要牺牲权益 —— 即便出于公共利益,拆迁方的补偿仍需满足 “不降低生活水平” 的原则,被拆迁人依然有选择和协商的权利,核心还是公平合理。
为了商业开发的需要(如建设商品房、商业综合体等):
这类拆迁下,被拆迁人没有法定的配合义务。只有当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如足额补偿款、合理面积的回迁房)能满足被拆迁人预期时,双方才基于自愿协商签署协议,不存在 “必须配合” 的说法。
以上两点是征地拆迁中的关键,理清了这两点,才能更清晰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现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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