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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渣男捞女”,两大条款划定红线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10-14 14:20:55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有两个条款专门针对 “渣男捞女”,直接切断了他们的不当获利路径,贵州贵阳律师在线解答来告诉您吧。

第一条款:精准打击婚内出轨的 “渣男渣女”

以往司法实践中,即便查明一方存在出轨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法院判决离婚时,也极少让出轨方 “少分或不分财产”—— 多数情况仅认定 “感情破裂”,财产分割仍以平均分配为大方向。

但新司法解释彻底改变了这一风向:它赋予法官极强的自由裁量权,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婚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即严重违反忠实义务),即可认定其为 “严重过错方”。在此前提下,判决离婚时,法官有权直接判令过错方 “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这意味着,出轨不再只影响 “感情”,还会直接关联 “物质利益”—— 过错方不仅会失去婚姻,还可能面临财产大幅缩水,对试图出轨的 “渣男渣女” 来说,无疑是双重打击。

第二条款:彻底断了 “捞女洗房” 的路

此前曾引发热议的 “上海洗房女” 现象,如今也被新条款精准遏制:这类女性常以 “缺乏安全感” 为由索要房产,凭借外貌或情绪价值让男方心动,促使男方在婚前全款或支付首付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

按照以往司法实践,一旦离婚,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女方至少能分得一半,甚至全额占有,从而实现 “洗房” 目的。

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洗房” 套路基本失效:法官会重点查明房产的实际出资情况—— 若查清购房款全部由男方支付(即使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法官有权直接判决房产所有权归男方,彻底断绝女方通过 “婚前买房登记” 侵占财产的可能。

简言之,这两个新条款分别从 “婚内出轨” 和 “婚前财产侵占” 两个维度,为 “渣男捞女” 划定了法律红线,既维护了婚姻忠实义务,也守住了财产归属的公平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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