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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付了定金和首付后不想买房,能要回钱吗?
关于 “买一手房付了定金和首付后不想买,能否退回款项”,贵州贵阳法律咨询来告诉您吧。
老王2022 年看中一套总房价 400 万的一手房,按约定先付了 5 万定金,后续又支付了 120 万首付,合计 125 万,并签订了认购书。可签完认购书仅 3 周,他就明确不想继续购房,主动找销售人员协商:“愿意被扣 5 万定金,麻烦把多付的 115 万首付退给我。”
但销售人员却以 “认购书有约定” 为由拒绝:“按合同条款,买家单方面不买房,要承担总房价 20% 的违约金(即 80 万),要是你坚持不买,我们只能退你 40 万(125 万 - 80 万)。” 这对客户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120 万首付是举全家之力凑齐的,短短 3 周就要亏 80 万,根本承受不起,于是找到我们律师团队求助。
接受委托前,我先问了一个关键问题:“你跟销售说‘不买’时,对方有没有书面记录或录音,能明确证明你‘坚决不购房’?” 客户明确回复 “没有”,我当即判断:“这个案子有胜诉空间,按我的步骤做即可。”
具体操作分两步:
1、先 “主动主张继续买”:让客户通过微信明确告知销售人员 “我仍想购买这套房,但请你把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电子档发给我,我要核对条款”。销售人员很快就把合同条款全发了过来;
2、再 “以条款不公为由拒签”:客户核对后发现,合同主条款及附件里有大量对买方不利的内容,于是按我们的建议反馈:“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你方不能只给模板合同就让我必须签,这些不利条款我要求修改。” 而销售人员坚持 “这是模板合同,绝不能改”。
此时,我们以 “开发商拒绝修改不公平的模板合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为由起诉 ——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帮助客户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款项。
这个案例的核心启示是:若付了定金和首付后不想买房,不要轻易留下 “明确不买” 的证据;反而可通过 “主张继续履行、要求核对并修改合同条款” 的方式,若开发商拒绝修改不公平条款,就能以此为由起诉,为追回款项争取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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