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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女子自学割眼袋手术致人失明,可刑。
2021 年,内蒙古赤峰市女子王某,在当地一家超市内为张某实施了眼袋切除手术。然而,王某从未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既无医师资格证,也无医师执业证书,仅是一名普通美容院员工。
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空气中漂浮着大量微生物,地面、货架等表面细菌密布,完全不符合医疗机构对手术室洁净度的基本要求。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展侵入性手术,感染风险极高,绝非合规手术场所。
术后不久,张某眼部出现肿胀,左眼视力明显受损。王某竟让其贴黄瓜片缓解,张某起初未意识到严重性,后续又按王某指导在家贴黄瓜片、土豆片,导致症状持续加重。直到视力模糊愈发严重,张某才报警并就医。经专业鉴定,张某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盲目五级,构成八级伤残,最终左眼失明,视觉功能部分丧失,属轻度残疾。
承办检察官介绍,王某的 “手术技术” 全靠自学:她曾在正规美容院工作时见过类似手术,后通过网上查资料、看视频、翻书籍,便认为 “割眼袋只是剪掉多余部分、缝合消毒,很简单,没风险”,完全忽视医疗手术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规范操作,您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贵州贵阳资深律师来告诉您吧。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经法官与检察官协调,王某向张某作出赔偿,并取得张某书面谅解。但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最终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 元。一审宣判后,王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医疗行业兼具专业性与严肃性,容不得丝毫马虎。未经过系统医学学习与专业培训、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绝不可擅自为他人实施手术或提供医疗服务 —— 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漠视,也是对自身与家人的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会给受害者留下无法挽回的伤害。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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