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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订婚后强行发生关系,算强奸罪吗?
“订婚后强行发生关系,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 贵州律师来告诉您吧。
山西大同一起相关案件,不仅让当事人陷入纠纷,更在网上引发正反两方激烈辩论 —— 有人站男方,有人挺女方,争议至今未休。咱们结合案件细节,拆解其中的关键信息与分歧点。
一、案件回顾:订婚宴后的 “强奸” 报警
2023 年 1 月,山西大同男子席某与女子吴某经婚介所相识,仅相处 3 个月便定下婚事。席某家长精心准备了婚房,订婚宴上,双方家属敲定 18 万 8 千元彩礼,约定 “订婚时先付一半,婚后再付剩余部分”,为规避风险,还专门签订了《订婚收彩礼协议》。
看似顺利的婚事,却在 2023 年 5 月 2 日出现转折:当天办完回门宴后,两人一同返回婚房,随后吴某向警方报案,称席某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次日,席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被依法逮捕。
最终,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席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 3 年。
二、全网辩论:正反两方各执一词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上迅速分成两大阵营,观点针锋相对:
1. 站男方:“订婚算‘准婚姻’,不算违法”
支持席某的网友认为,双方已按习俗订婚,甚至签订了彩礼协议,在民间认知中近乎 “准夫妻”;且我国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 的认定存在争议,通说更倾向于不认定为犯罪。网友觉得,席某或许只是 “急于行使夫妻权利”,虽有不妥,但算不上违法,一审判决过重。
2. 站女方:“没结婚就没‘性义务’,性自主权不可侵犯”
挺吴某的网友则强调,“订婚≠结婚”,法律上双方仍是独立个体,女方始终享有 “性自主权”—— 哪怕订了婚,只要明确拒绝发生关系,男方强行为之就涉嫌侵犯。若因 “订婚” 就默认女方有 “性义务”,无疑是剥夺女性的基本人权,与法律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原则相悖,一审判决符合对 “性自主权” 的保护。
三、后续:二审待判,争议仍在
目前,双方对一审结果均有争议,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预计今年 9 月法院将作出二审判决。这场围绕 “订婚与性自主权” 的辩论,也将随着二审结果的出炉,迎来更明确的法律回应 —— 到底订婚后强行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或许很快就有定论。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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