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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陪诊员弄丢癌症患者病理切片,患者起诉索赔案
谢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病痛与治疗压力如乌云般笼罩着她。202X 年 7 月,为求更精准的治疗,她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到从事陪诊代办服务的李某,像抓住 “救命稻草” 般委托其帮忙在北京某三甲医院挂号,并支付了 500 元挂号费。
因病情复杂,谢女士需凭借病理切片制作新报告,才能让医生制定最优治疗方案。她特意从外地医院借出包含最严重病变组织的病理切片 —— 这份切片对她而言,是后续治疗的 “生命希望”,更是医生打开康复之门的关键钥匙。随后,她小心翼翼将切片邮寄给李某。
然而,同年 8 月 18 日,李某带着慌乱的语气致电谢女士:“实在不好意思,病理切片丢了。” 这句话让谢女士瞬间陷入崩溃 —— 切片不仅是诊断核心资料,丢失可能导致后续治疗停滞,还潜藏着健康信息泄露的风险,她的焦虑与不安瞬间爆发。
面对问题,李某解释称收到切片后仅放在门口箱子保管,丢失后虽曾寻找却无果。他只愿退还 500 元挂号费,拒绝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但对谢女士而言,切片丢失的损失远不止于此,双方就赔偿僵持不下,谢女士遂将李某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切片押金、挂号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您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贵州律师来告诉您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谢女士与李某存在有偿委托关系,李某收取费用后未妥善保管病理切片,因自身过错导致丢失,应承担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偿经济损失 2000 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
李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主张判决过重。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病理切片既是医疗诊断的不可替代依据,又承载患者隐私信息;李某作为专业陪诊人员,本应尽更高注意义务,其失职不仅影响谢女士治疗、可能侵害健康权,还存在隐私泄露风险,已构成侵权。加之谢女士身患癌症本就心理压力大,切片丢失加剧其焦虑,一审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
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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