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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宝马车主强行变道后打人?
10 月 17 日傍晚,安徽长丰县金梅路与蒙城北路交叉口,机车车主洪某正正常驾驶摩托车,一辆白色宝马车突然未打转向灯强行变道,险些引发碰撞事故。
洪某随即上前向宝马车主质问,不料双方先发生口角争执,宝马车主情绪失控,竟驾车将洪某顶开,随后下车对其拳脚相加。路人拍摄的视频清晰显示,洪某倒地后,宝马车主仍持续攻击,直到见洪某报警,才驾车逃离现场。
这段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谴责 “愤怒不是施暴的理由”—— 无论起因如何,动手打人本就不对,在交通要道施暴更显危险与不负责任。
事件曝光后,张某机车创始人张某第一时间在短视频平台发声,一句 “这事儿我管定了” 掷地有声,让众多摩友感到温暖与安心。他不仅表达了对洪某的同情与支持,更明确表态 “张某机车会全力维护车主权益”。随后,张某直接喊话宝马车主:“行政责任履行以后,我们车主还会追究你的民事责任!我要求跟你单挑 —— 我只有 1 米 6,也不怎么能打,但就是想跟你打一架!”
尽管这番 “单挑” 言论带着几分江湖气,背后却藏着他对不法行为的零容忍,以及对受害者的深切共情。不过,正如张丽律师所倡导的,解决问题仍需在法律框架内,而非以暴制暴 —— 张某机车的法务团队已迅速行动,明确两大维权方向:一是行政追责,跟进警方对宝马车主交通违法(危险变道)及殴打行为的处理;二是民事赔偿,确保洪某的医疗费、财产损失得到全额赔付,您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贵州贵阳免费律师咨询来告诉您吧。
从法律层面看,宝马车主的危险变道违反交通法规,需承担行政责任;其殴打洪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本可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但因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需达到 “轻伤” 标准,最终事件以行政处罚处理。即便如此,这并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张某机车法务团队仍在积极跟进案件,确保宝马车主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为洪某争取民事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你觉得张某的做法可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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