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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新房结果变凶宅?
2023 年 5 月,黄石某小区业主王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计划将新房精心装修为婚房。合同明确约定,施工方需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保障施工安全,王先生满心期待与爱人开启新生活,未曾想意外突生。
装修公司将防水工程分包给一家批发部,该批发部安排范某等三名工人施工。为赶工期,范某独自在卫生间进行防水作业时,不幸触电身亡。虽房屋使用功能未受损坏,但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让王先生心存芥蒂,迟迟不敢入住,更担忧房屋后续自住、出租或出售会受 “凶宅” 标签影响,导致价值贬损。
此后,王先生多次与装修公司、批发部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遂将二者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房屋贬值损失 44 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5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房屋价值不仅取决于使用功能,居住环境、人文氛围等社会因素亦至关重要。按照传统观念与日常生活经验,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符合公众对 “凶宅” 的认知,客观上会造成房屋贬值,该损失应得到认可。但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因王先生人身权益未受直接侵害,涉案房屋虽为婚房具有特殊意义,却未达到法律规定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标准,故未予支持。
责任认定方面,法院查明批发部作为雇主,未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护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装修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批发部,且防水作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存在选任过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房屋总价、当地市场行情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被告赔偿王先生 5 万元。
贵州贵阳知名律师想说,“凶宅” 能否居住见仁见智,有人介意传统观念带来的心理不适,也有人更看重房屋实际使用价值。
此案也提醒,装修施工安全与责任划分需格外重视,避免因意外引发多重纠纷。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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