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配偶与子女谁更有继承权?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12-04 16:00:57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特别容易引发家庭大战的问题:再婚家庭里,一方去世后遗产到底谁说了算?配偶和子女谁更有继承权呢?

王先生再婚多年,去世前留下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子。他的妻子是再婚配偶,两人共同生活了15年,感情尚可,但王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于是妻子认为自己悉心照顾多年,理应优先继承房产;可王先生的儿子却坚决不同意,称这套房子是父亲婚前财产,自己母亲早亡,房产就该由他继承。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我们贵州贵阳律师律师介入后,第一步就是厘清核心问题:法律上,配偶和子女到底谁更优先?答案是——没有优先,地位平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处于同一顺位,继承权地位平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中“子女”的定义包含继子女:只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就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这种抚养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继子女未成年时,继父母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或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等。

那再婚家庭中,配偶该如何继承遗产呢?关键要看遗产(比如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来梳理一下核心分配逻辑:

情况一:房产是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此时,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比如婚前全款买房,另一方未出资、未登记产权,这套房就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按上述规则分配。

情况二: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先将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配偶先取得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剩下的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我们再回到王先生的案子:经调查,这套房子是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整套房产全部进入遗产范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王先生的合法继承人包括再婚配偶、亲生儿子以及他的父母。假设王先生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房产由配偶和儿子均等分配;若父母健在,则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最终法院的判决与我们的代理意见一致,双方虽仍有情绪,但财产问题总算尘埃落定。

所以大家听明白了吗?再婚家庭的继承纠纷,根源往往不是法律模糊,而是观念差异:你觉得自己有情分,法律看的是身份与关系是否合法确立;你觉得对方是“外人”,但只要依法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对方就是合法继承人;你觉得房产该归自己父母一脉,但若没有遗嘱,配偶同样享有法定继承权。

为了避免后续争议,建议大家尽量早立遗嘱,把遗产的分配意愿写清楚、列明白,从根源上减少家庭矛盾。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国艺大厦25层(喷水池地铁站J口出直行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