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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彩礼被婆婆借去买房,未领证夫妻感情破裂后,这笔账法院这样判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6-01-05 13:58:26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同学相恋订婚,100万彩礼到手后被婆婆借去买婚房,举办婚礼却未领证,共同生活多年育有一女后感情破裂——男方起诉要回百万彩礼,女方反诉要装修款还另案告婆婆追借款,这一笔笔糊涂账,最终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

案件的来龙去脉其实很清晰。男女双方本是同学,订婚时男方给了女方100万彩礼。一年后两人办了婚礼,却因为年龄问题一直没领结婚证。之后,婆婆找到女方,把这100万彩礼借了过来,用来购置婚房,还承诺5年内归还本金和利息。这套房子最终登记在了男方名下,后续装修时,女方又拿出30万支付了装修费用。

本以为日子能安稳过下去,可没过多久,男女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男方率先起诉,以离婚为由要求女方返还那100万彩礼;女方则提出反诉,要求男方退还30万装修款,同时还另案起诉了婆婆,索要100万借款及约定的利息。

贵州贵阳法律咨询告诉您,三个核心争议点,法院逐一厘清,判决结果也很明确:

第一,女方主张分割婚房,未获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仅举办婚礼未领取结婚证,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这套婚房是男方父母在双方同居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应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双方共同财产,因此驳回了女方分割 房屋的诉求。

第二,女方要求返还30万装修款,得到法院支持。庭审中,双方都无法证明同居期间存在共同财产,现有证据能明确装修款是女方用个人财产支付的。如今房屋已装修完毕,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女方的装修投入实际上提升了房屋价值,因此法院判决男方需向女方补偿30万装修款。

第三,男方索要100万彩礼,法院酌情支持30万。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但法院同时考虑到,两人虽未领证,却已共同生活多年,还育有一女,女方为家庭也有相应付出,并非单纯收受彩礼后未履行婚姻相关义务。综合考量后,法院并未判决女方全额返还,而是酌定女方返还男方30万彩礼。

至于女方另案起诉婆婆索要100万借款及利息,因属于另一层借贷法律关系,需由法院单独审理,但从现有事实来看,婆婆当初的借款承诺明确,女方持有相关借款凭证的话,胜诉概率较高。

这场纠纷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婚姻的法律效力始于领证,而非婚礼;大额财产往来,无论是彩礼、借款还是装修款,都应留存好书面凭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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