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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遗嘱离世,遗产到底归谁?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6-01-11 16:47:35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前几天,我接待了一位咨询的秦某琳,她的遭遇让我挺有感触,也觉得这个案例很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帮大家理清遗产继承里的常见误区。

秦某琳和老伴儿张大爷相伴几十年,两人婚后一直没要孩子,日子过得平淡又安稳。可就在两个月前,张大爷突发疾病离世,没来得及留下任何遗嘱,只留下了一套两人婚后居住的房产。秦某琳想着,这房子是老伴儿留下的,自己是他唯一的配偶,又没有子女,这套房自然就该归自己,于是依旧安心住在里面,守着和老伴儿的回忆。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大爷去世后没多久,他的妹妹突然找上门来,态度强硬地让秦某琳从房子里搬走,还直言这套房产自己有一半的继承权,轮不到秦某琳独占。

这一下把秦某琳打懵了,她又急又气,不明白自己作为老伴儿的合法配偶,怎么就不能住自己家了?对方凭什么来抢房子?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和委屈,秦某琳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帮她评评理,弄清楚这遗产到底该怎么分,张大爷的妹妹到底有没有权利来要房子。

其实这个案例的核心,就是无遗嘱情况下的法定继承顺序问题,答案在《民法典》里写得很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咱们结合秦某琳这个案子具体分析:秦某琳作为张大爷的合法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张大爷没有子女,父母也早已过世,也就是说,秦某琳是张大爷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张大爷的妹妹,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且愿意继承遗产,就轮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插手。所以,张大爷留下的这套房产,理应全部由秦某琳继承,张大爷的妹妹根本没有继承权。

我把这个法律依据和道理跟秦某琳讲清楚后,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我也明确告诉她,张大爷的妹妹无权要求她搬走,更无权分割这套房产,即便对方纠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贵州贵阳继承律师也提醒大家,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位规则,不是谁想继承就能继承的。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排除其继承权、且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继承遗产的权利,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参与继承。遇到类似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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