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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婆婆假扮公公性侵儿媳,是否构成强奸罪?
趁大家都熟睡的时候,婆婆偷偷换上了公公的衣服,蹑手蹑脚爬到了儿媳的床上,想借着伪装试探儿媳的态度。可这一举动直接惊醒了儿媳,儿媳迷迷糊糊中以为是公公要对自己行不轨,又羞又愤,觉得没脸见人,最后竟然选择上吊自杀,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
事儿闹到这份上,很多人都想问:这位婆婆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
先跟大家把话说透,从法律定义来讲,强奸罪的实施主体有个明确限制——必须是年满14周岁的男性。也就是说,女性本身是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直接实施主体的,哪怕是女性对女性实施了性侵犯行为,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那是不是女性做了这种事就不用担责了?当然不是。像这种女性侵犯女性、女性侵犯男性,或者男性侵犯男性的情况,法律上有对应的罪名来规制,也就是猥亵罪。
可能有人觉得猥亵罪处罚不重,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猥亵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5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回到这个案子里,婆婆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已经涉嫌猥亵罪,而且因为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儿媳自杀的严重后果,在量刑时还会酌情从重处罚。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不管是出于怀疑还是其他目的,都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一时的冲动和极端行为,不仅会毁掉别人的家庭,也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您现在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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