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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三对夫妻自愿换偶,为何仍获刑一年?
这是真实的案例,朱某和孙某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日子过得安稳富足,感情也一直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加入了一个夫妻结伴旅行群,群里偶尔会聊些出格话题——不光是结伴出游,还提议玩“换配偶”的游戏。
朱某和孙某商量后,决定尝试一次。和他们一起参与的,还有另外两对夫妻:四十多岁的李某与杨某、马某与吕某。
六个人约好一起去三亚旅行,连续三个晚上,在同一个房间里相互交换伴侣发生性关系。没成想,公安机关查房时正好撞见,六人当场被抓获。最后法院审理后,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每个人一年有期徒刑。
看到这有人肯定会疑惑:大家都是自愿的,又没伤害谁,怎么还构成犯罪了?
我给大家说清楚,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自愿”。虽然这六个人都是你情我愿,但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社会善良风俗,破坏了公共伦理秩序,触犯了法律保护的法益,所以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能有人觉得这是私人之间的事,和别人无关。但法律不仅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这些显性违法,也会约束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聚众淫乱行为,本质上是对社会公共伦理和道德秩序的挑战,哪怕参与者均自愿,也依然属于刑事犯罪范畴,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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