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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送餐员拾得8万元现金引纠纷,失主恶意指证,送餐员拒还合法吗?
一起普通的拾金不昧事件,却因失主的不当言行陷入僵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外卖送餐员在配送途中,意外拾得一笔金额为8万元的现金,本是践行善举、值得称赞的行为,未曾想竟卷入一场突如其来的纠纷之中。
事发后,一名男子主动联系送餐员,自称是该笔现金的失主,但他所述的丢失金额却与送餐员拾得的金额不符——该男子声称自己丢失的是10万元,面对送餐员归还的8万元,不仅一口咬定少了2万元,还在公共场合公开指责送餐员贪图私利,私自截留了剩余的2万元现金。
面对失主的无端指责和恶意诋毁,送餐员百口莫辩,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求助,希望通过警方介入厘清事实真相。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调取了事发路段附近的监控录像,但由于监控拍摄距离较远,画面清晰度不足,无法清晰还原事发全过程,也无法佐证送餐员是否存在截留现金的行为。
见监控无法提供有效证据,送餐员一时难以辩驳,失主便更加得寸进尺,在现场大声喧哗、肆意指责,坚称送餐员偷走了自己丢失的2万元现金,此举迅速吸引了大量群众围观,不仅让送餐员的人格受到侮辱,也严重影响了现场的公共秩序。
面对失主的步步紧逼,送餐员终于忍不住反驳:“若我真的贪图那2万元现金,根本不会主动归还这8万元,直接据为己有即可,何必多此一举报警求助?”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局面陷入僵持之际,一名围观的女士主动站出来发声,一语点破关键:“如果失主声称丢失的是10万元,而送餐员拾得并归还的是8万元,二者金额明显不符,从常理来看,这笔8万元的现金根本不可能是该男子丢失的财物。”
该女士的话瞬间点醒了在场所有人,送餐员也随即明确表示,这笔8万元现金并非该男子所丢,拒绝继续与该男子协商。失主见自己的谎言被戳穿,局势对自己不利,立刻改口称是自己记错了丢失金额,并向送餐员表达歉意,试图挽回局面、拿回现金。
但对于失主的道歉,送餐员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同时坚决拒绝将拾得的8万元现金归还给该男子。送餐员表示,失主先是恶意嫁祸、公开诋毁自己的名誉,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今仅凭一句道歉,无法弥补自己所受的委屈和负面影响。
目前,该失主若想找回自己声称丢失的10万元现金,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原本一件简单的拾金不昧事件,因失主的不诚信行为变得扑朔迷离。从法律角度而言,该失主要想证明送餐员拾得的8万元现金系自己所丢,不仅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还需等待漫长的诉讼流程,维权之路并不轻松。
那么,送餐员拒绝将8万元现金归还给该失主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从法律规定来看,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但前提是权利人能够证明自己是遗失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本案中,该失主最初声称丢失10万元,与送餐员拾得的8万元金额不符,无法初步证明自己是该笔8万元现金的权利人,且其存在恶意指证、诋毁送餐员的行为,送餐员基于自身权益保护,暂时拒绝返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此,本律所提醒广大群众: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权利人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恶意诋毁、诬陷拾得人。若拾得人因权利人的不当行为遭受名誉损害或其他损失,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权利人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失物的归属,也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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