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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打人是保安本职责该做的工作吗?侮辱妇女是本职责该做的工作吗?
大家有没有看到过这么一个视频,西安地铁保安强行将一名女性从地铁上拖拽下来,来回扯,导致该名女性的衣服被扯破,裤子也被撕烂,直接裸着下半身暴露在人们的视线当中,这样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那么打人是保安本职责该做的工作吗?侮辱妇女是本职责该做的工作吗?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在执法的时候目前并没有打人侮辱的权利,何况这个地铁保安连基本的执法权都没有,是谁给他的权利做出这样的行为呢?当地铁保安做出如此大错行为的时候可以依法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被拖拽的女性可以要求西安地铁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毕竟该女性的人格遭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侵害,因为是地铁保安员工实施的职务行为,所以西安地铁公司要为员工的职务行为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管在任何场合,对于弱势群体小女生来说实施如此暴力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既然做错事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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