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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下转移,事件经过1年半的时间,一审判决储户承担80%的责任?
前段时间大家都看到过“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下转移,事件经过1年半的时间,一审判决储户承担80%的责任”,你没有看错,储户承担八成的责任,事情的经过如下:
丁女士将1200万元积蓄存于当地一家比较规模大的银行之后,银行的员工王某以带领礼品为借口,骗取了丁女士的存单以及身份证,私下转走了这1200百万元的存款移到王某父亲的名下,就在事情被发现的时候,令人无语的事情发生了,银行不仅没有立即处理王某的所作所为,反而还放任他跟没事人一样正常上班了四个月,实在是迫于无奈,丁女士选择了报警,最终王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是这1200百万元一分钱都没能够讨回来,丁女士实在没有办法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因为存储合同和该银行签订的时间就在今年9月,当地法院审理认为,丁女士作为储户,应当对自己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并且自己作为成年人,应当预判到存单和身份证交给别人可能会造成存单被支取的风险,但却放任了该风险的发生,所以说丁女士本人存在重大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判决丁女士承担80%的责任,银行承担20%,对于这个判决,相信大家都懵了吧,按照这个逻辑,我们作为成年人有预判到社会上存在的风险的能力吗?去银行办理业务,不就是提供身份证这些证件才能办理吗?目前丁女士选择了继续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给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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