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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家庭主妇离婚只赔偿5万元?
这是北京的一个真实的案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北京的陈先生和张女士结婚以后呢,张女士一直负责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家庭主妇,而陈先生一心一意对待工作,对于家庭的一切事情从来都是不关心的,结果是陈先生起诉离婚了,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同意陈先生和张女士离婚,孩子则由张女士来抚养,陈先生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来分割,同时判处陈先生补偿张女士家务活补偿款50000元,对于这样的判决您赞同吗?
您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家庭主妇这个职业很危险呢,现代女性压力是有多大,一方面在家需要承担家务活,另一方面在外需要挣钱,而男方呢,只需要好好上班就是了,当然,如果遇到能够心疼人的一半,当家庭主妇也是值得的,就怕遇到辜负如上案例所说的,奉劝各位女士,即使成家了,也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不能为了家庭做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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