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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丈母娘,结果却成了被告?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2-23 10:27:36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本来是丈母娘,结果却成了被告?原因是什么呢?下面跟贵州贵阳免费律师咨询事务所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女婿拿不出50万元的彩礼,然后该姑娘的爸爸妈妈打上门来了,把自己的姑娘连拖带拽的拽走,这样的行为实属可恶,毕竟是自己的亲姑娘,如此的对待,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名义来索取财物,不管金额大小,就算是一分钱都不可以索取,如果您要了,那么您就是违法了,要了您就应当给我还回来,这里需要注意的点是,这跟男方主动给彩礼是两个概念,相当于我可以给您,您却不能要,那该怎么办呢?答案是留证据呀,两位结婚以后,二老就是被告了,您现在知道了吗?

 爱情虽然说也是需要物质的支撑,但是也要看对方是否有这个能力给予,而不像文章所说的那样,做着不现实的事情,这么做,只会让原本相爱的两个人走到支离破碎的地步,更不可能挽回,不仅害了孩子,还对孩子心里造成了阴影,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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