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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您知道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有哪些吗?
您知道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有哪些吗?请看下文。
第一:根据第1088条规定家庭主妇劳动价值: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第二:根据第1082条规定特殊时期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
第三,根据第1087条规定离婚分割财产要照顾女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其中明确了分财产时要照顾女方权益;
第四:根据第1052条规定受胁迫婚姻可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般被胁迫结婚的往往都是女性居多;
第五:根据第1091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这几点您现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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